2021年1月6日,美国环境保护署(EPA)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第6(h)节的要求发布了最终规则,该规则对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PBT)的五种化学品进行限制,已于2021年2月5日生效 。这些化学物质会随着时间在环境中积累,因此可能对包括普通人群,消费者和商业用户在内的裸露人群以及易感人群(例如工人,自给渔民,部落和儿童)造成潜在风险。五种管控物质及常见用途如下:
十溴二苯醚(DecaBDE): 用于电视,计算机,音频和视频设备,纺织品和软垫物品,通讯和电子设备以及其他应用的电线和电缆的塑料外壳中的阻燃剂;
苯酚,异丙基磷酸酯(3:1)(PIP(3:1)):在液压油,润滑油,润滑剂和润滑脂,各种工业涂料,粘合剂,密封剂和塑料制品中的增塑剂,阻燃剂,抗磨添加剂或抗压缩添加剂;
2,4,6 -三(叔丁基)苯酚(2,4,6-TTBP):加工中的中间体/反应物,被掺入用于燃料和与燃料相关的添加剂的配方中;
六氯丁二烯(HCBD):一种用作卤代脂族烃的化学物质,在生产氯代烃时会作为副产物产生;
五氯苯硫酚(PCTP):一种用于使橡胶在工业用途中更柔软的化学物质。
2021年2月16日,包装中的有毒物质信息交换所(TPCH)宣布了该组织2021年对其包装立法中的模型毒物更新。更新内容包括增加了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和邻苯二甲酸酯类作为管制化学品的类别,用于识别和管制包装中其他高度关注化学品的新工艺和标准以及消费后回收材料的定义。先前的TPCH模式立法和法规在19个州均生效,禁止在任何成品包装或包装组件中故意使用镉,铅,汞和六价铬,法律还将四种金属的总含量限制为100 ppm。该法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每个州决定修改其现行法律或采用新法律来解决包装中有毒物质。
美国加州环境卫生风险评估局(OEHHA)于2016年8月通过了新的消费品警告标识要求,其中包括了简短警告标识(Short-form Warnings),并已于2018年8月正式实施。然而,由于简短警告标识被企业非预期滥用,且没有达到进一步推进加州65提案的目的。因此,OEHHA决定有必要对简短警告标识进行进一步修订。公开征询从2021年1月8日到2021年3月8日。自提案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正式生效。过渡期内,企业可以遵守修订前或修订后的警告标签版本。
2021年2月23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法规(EU)2021/277,修订POPs (EU) 2019/1021 附录I中五氯苯酚(PCP)相关内容,禁止投放五氯苯酚及其盐和酯含量超过5mg/kg(按重量计为0.0005%)的物质、混合物和物品。PCP主要用作纺织品、皮革、木材和纸张等的防腐剂、防霉剂,具有很高的吸附性和极强的生物累积性,因而被加入到POPs禁用物质清单中。本规定自在欧盟官方杂志公布后的第二十天起生效。
2021年1月26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REACH法规的修订法规(EU) 2021/57,对条款63关于铅的要求进一步更新。将其适用范围扩大到在湿地内或附近使用的射击弹药。新增第11到14项共4项限制内容,该法规将自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之日起20天内生效。
2020年12月10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新电池法草案,拟废除欧盟现行电池(2006/66/EC),将其关于电池的管控要求从“指令”转变为“法规”。该草案将电池重新划分为便携式电池、汽车电池、电动汽车电池及工业电池四类。新电池法草案仍保持欧盟现行电池指令中对电池中汞和镉的限制,但对限制条件和豁免条件拟进行更新。
该草案预计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现行电池指令除部分条款适用期延长外,将从2023年7月1日起失效。草案目前正接收公众意见,咨询期将于2021年3月1日结束。
此外,该修订草案还对电池的可持续性和安全性提出新的要求,包括针对碳足迹、再生原材料、电化学性能和耐用性、可拆卸性和可替换性、安全等方面的强制性要求。草案对于电池标签和信息、电池废弃物管理、电池信息追溯等方面也提出目标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