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将划分为三类级别,级别1类,级别2类和级别3类;
b) 此前定义为强制类的产品划分在级别3类,非强制的范围内的产品划分在级别1类;
c) 列于AS/NZS 4417.2:2012范围内电气产品分别划分在级别2类和级别3类。
自2013年3月1日起,所有供应商作为责任供应商需要为在澳洲当地生产或进口的范围内产品在EESS系统内作相关的信息登记,责任供应商必须是澳洲或新西兰的经营公司实体。各类别的电气产品在澳洲和新西兰销售时都必须在产品上标上RCM标志。所有的供应商和级别2类,3类的产品必须在国家注册数据库内注册。所有由认可发证机构出具的符合证书及证书内容会记录在国家认证数据库内: